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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岁小时在公交车站那里在非机动车道被电动车撞上了,导致全身外伤

浙江-杭州 07-18 08:2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三岁小时在公交车站那里在非机动车道被电动车撞上了,导致全身外伤,比如头皮破了,胳膊破了皮脸部破了皮等等,当时交警来处理了,双方信息都登记了,对方电瓶车也没收了,交警告诉我先把小孩自己送去看好,双方互相留一下电话号码,到时候约好时间到交警大队处理,过了半月后打电话几次给对方,总是找借口不去处理,最后撞人者手机直接停机联系不上,我自己去交警大队问,交警回答很难处理的,会后续更进处理,几个月了这事情也就这样结束了,第一不幸中万幸都是外伤,但是当时撞的全身是血,小孩吃了苦,心里留了阴影,第二撞人者一开始很内疚答应处理最后停机跑了,第三是交警叫我们自己带小孩看好后再一起去处理,我该怎么办,就这样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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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7-18 10:54
要么起诉,要么算了。选择权力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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