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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借款结算

广东 01-11 22:35  悬赏 0  发布者:liups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04年7月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20000元,借款时月息8厘。信用社和我一直没有结算,至今年年底,信用社结算要我连本带息还款38800元,利息18800元。我认为利息太高,不合理。如果结算了,不知利息是否会转入本金里?如果利息转入本金,岂不是太不合理?我现在没有钱还,可否暂时不结算?请给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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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2 00:04
要具体看当初你和农信社签的贷款协议,才能知道是否合理
追问:

借款协议:月息8厘,贷款1年。至今年年底,利息钱一共18800元。请问我给多少利息钱合理?

回答:

只有不过分高于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都是可以的。你们可以与农信社协商,让其少算点利息,你们一次归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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