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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的误工费计算时间为多长,有没有法律可以!

上海 01-12 06:28  悬赏 5  发布者:YNA3009 回答:(4)
前两天和一同事发生争执,后互相推搡,事后知道对方已有身孕!五十天左右!去医院验伤后为有流产先兆!暂时没有什么大碍,对方也表示一周后小孩能够保住,那就经济上来解决。在保住小孩的前提下,对方提出误工费,营养费什么的要计算到她生完小孩为止,这个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一般安胎的话法律上认定对多久?如果是医生开具病假单的话那不是可以无限制的开下去吗?对方也提到了精神损失费等等,并暗示三万五万的,那一般调解的话多少钱算比较合理的呢?前提是小孩子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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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2 07:38
建议等对方确诊后,在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1-12 07:44
答:就医终结后,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对方漫天要价时,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回复时间: 2012-01-12 23:31
对方要求没有依据。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解决。若需详细解答,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1-14 15:29
没有依据;
病假单可以开,公司应支付病假工资;
需要证明对方的损害后果与你的推搡行为有因果关系才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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