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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吗

山东-青岛 01-12 10:11  悬赏 0  发布者:公平中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律师:在农村老人有三个儿子两处平房.一处四间,一处五间(共9间)。大儿子于1983年主持分家.将房产分于三个兄弟(每人三间).当时老人并不知道所以老人没在上面签字.只有三个儿子和一个证人的签字,其中大儿子在城市(50年代考上大学.还是弟弟们种地供他上大学.家里盖房子他也没出力,他欺骗说老人让这么办的).老人知道后说供他上大学了,老大没有房子,于1986年将两处房产过于在家两个儿子名下,在家的两个儿子又于1992年将旧房进行返建(并将原来五间的房子改建为四间),当时老大儿子也没提出异议,现在房子拆迁、老人也去世了.大儿子想依据原来的协议回来要房子(集体产权)。请问:1.上面没有老人签字原协议有效吗?(老人2006年去世)2.1986年老人把房子过户行为.是否可界定为更改协议?3.老房子于1992年已经翻新.原来的建筑物已经不存在.大儿子.是否可以要房子?4、过没过诉讼时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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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2 10:19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携带资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1-12 11:06
原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1-12 15:57
1、老人将房屋分给两个儿子的行为是有效的。2、房屋翻建后,原来的房屋已不复存在,大儿子不能要求房屋。
回复时间: 2012-01-12 18:11
你好;老人不同意协议,协议无效;老人20年前过户给在家两个儿子名下的行为可视为赠与并已经履行完毕;房产已经不属于老人;翻新与否都与老大无关,都不可以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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