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罗雨晴  
已解决问题

离婚纠纷

 07-19 13:06  悬赏 20  发布者:200991……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巴中 回答:(4)
女方使用社交软件与一男子约会,后离家出走,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现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1、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2、请问没有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是否属于遗弃家庭成员?3、有两个子女,都是女孩,一个5岁,一个2岁,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决?4、在银行有2.7万元贷款,法院是否会判决各自承担一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3时07分
您好,不构成遗弃。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共同债务应均担。如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9 13:09
你好,1、可以。2、不属于,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3、一般是一人一个。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但是有出轨证据,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以及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7-19 13:24
你好,1.可以作为证据。2.不算。3.一般一人一个。 4、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6-07-19 13:25
你好。
可以作为证据。
不构成遗弃罪
孩子一般是一人一个
夫妻债务一般是共同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西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6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1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787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08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60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4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