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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01-12 20:21  悬赏 20  发布者:chen_h……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6)
今年元旦,我与妻子、女儿去吃饭,在停车时与对方发生纠纷。对方四人对我拳打脚踢,致使我鼻子多发性骨折,额头缝了六针,左眼视力下降。妻子打110报警,对方跑了一人。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我还在住院治疗。想咨询对方应承担什么责任,现在能拘留他们吗?接下来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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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13日 09时27分
你先申请做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对方就构成了故意伤害,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如果是轻微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2 20:26
您好!
对方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是否拘留对方悉由公安机关定夺。
您可准备好就医病历、发票等证据,待伤情稳定后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1-12 20:29
先做伤情鉴定,根据结果要求追究责任,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1-12 20:33
司法鉴定做了。构成轻伤,对方则构成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2-01-12 21:06
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1-13 06:23
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先报警并要求伤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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