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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屋,经过产权变更现在的产权人是其5个子女共同享有

上海 07-20 11: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屋,经过产权变更现在的产权人是其5个子女共同享有。另外,其中大哥的女儿对此房屋享有居住权(此房屋是售后公房,大哥女儿是回沪知青子女,在买房之前她的户口已经落入此房屋)。现在其他四兄妹想要将此房屋析产处理,但是大哥女儿表示她有居住权可以一直住下去,拒绝将房屋出售,并扬言可以免费住到老。也就是说,虽然房产证上有5个名字,但既得利益者只有大哥一家人。请问,这样的情况上法院能顺利进行房屋析产吗?另外,如果能证明大哥女儿上海别处有房的话,此居住权是否就失效了呢? 以上问题拜托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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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0 11:38
能够起诉,要求进行析产。既然房屋性质已经变更,那么之前的居住权就不成立了。现在你们子女5人就享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有权进行析产。
回复时间: 2016-07-20 11:40
这样的情况上法院能顺利进行房屋析产
回复时间: 2016-07-20 11:47
可起诉至法院要求析产,析产后可变卖房产分钱,如需帮助请及时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7-20 11:52
变更为产权房的话是根据产权走的,居住权仅存在于使用房中。
回复时间: 2016-07-20 11:55
上法院能顺利进行房屋析产。
回复时间: 2016-07-20 12:02
你好,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析产的对方没有所谓的居住权利的,只和产权人有关
回复时间: 2016-07-20 13:23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房屋析产。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7-20 14:01
建议及时析产处理,避免被一人独享。
回复时间: 2016-07-20 15:31
您好,其他人当然有权利要求分割的,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谈
回复时间: 2016-07-20 16:10
可起诉至法院要求析产,具体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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