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保险理赔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损害的赔偿问题。

山东-青岛 01-13 18:55  悬赏 0  发布者:ljp053…… 给我留言  回答:(3)
家里有一亲友,于2004年乘坐公共汽车,途中遭遇车祸,致使车上十几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我的亲友当时也住进了医院,后经伤残鉴定为伤残九级,但是公共汽车的车主从保险公司拿到的所有赔偿并没有给我的亲友,只是垫付了14000元钱,并且让我的亲友在私了合约上签了字,因为当初都是熟人,身体也并无大碍。所以也没想太多就签了字,现在我的亲友因病去世了,车主找到门上说了一些当初赔偿了一共12000多元钱,而他给垫付了14000元钱,也就是说我们还欠车主2000多元钱,由于是熟人的关系,这个钱不问我们要了,我现在要咨询一下律师,在2004年的时候九级伤残应该是如何赔付的。请给详细解答。谢谢律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3 18:56
超过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2-01-13 19:00
现在在索赔,存在时效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1-14 16:25
你好;在青岛市区是6万元左右。
我的补充: 2012-01-14 16:26
对不起,错了,是46000元左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四川成都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64
浙江 杭州
人气:10585
山东 东营
人气:252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07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83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7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