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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后,父亲把房子改我的名字,如果离婚,妻子能分这房子吗?

河北-秦皇岛 07-21 08: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结婚后,父亲把房子改我的名字,如果离婚,妻子能分这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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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1 08:50
不可以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4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1 08:53
可以,但明确指定赠与你个人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6-07-21 08:33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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