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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四川-成都 07-21 13:18  悬赏 0  发布者:张莞君 给我留言  回答:(3)
成都地区今年2月1日我司女职工请产假,应该按新政158天执行吗?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社保发放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归公司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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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1 13:40
应归职工
回复时间: 2016-07-21 13:19
你好,158天。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由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回复时间: 2016-07-21 13:25
你好,158天,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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