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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北京-朝阳区 01-16 08:48  悬赏 0  发布者:hot321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1.医院收费单据提交给法院后,对方赔偿后 法院是否还退回?退回后我是否可以拿着这些收据,再回单位按公费医疗报销一次?

2.继续治疗费用怎么确定,要申请法医鉴定么?

3.以后要是发生了继续治疗再起诉,距离案发过了一年时效期可以么?那是联系不上被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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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6 09:06
法院只收与原件无异的复印件。
回复时间: 2012-01-16 09:10
应起诉、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回复时间: 2012-01-16 09:22
有的法院票据原件留卷存档.具体你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继续治疗费用不需要鉴定,直接去医院治疗即可,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起诉都可以.
联系不上被告,也不影响你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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