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这样是违法经营吗

安徽-亳州 01-16 14:19  悬赏 0  发布者:GXL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从早晨家里开车到县城二十公里左右.约行一半时有两人A和B站在路中间拦车说也要到县城有急事.问我带不带上他们 说五块钱一个人 他们上车后又有三个人也要上车 车子在到县城方向行驶五公里后 A给我十块钱并说在这儿拿点东西再走 我停车后A抢走我的车钥匙后 二十分钟后运管站的车过来说我非法营运并将我的车扣走 请问我这种情况属非法营运吗
问题补充: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94号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例所称客运,是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具有经营性质的道路旅客运输活动,包括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6 17:33
一次性、 临时性运输服务或者顺路送人并收取合理费用的行为不宜定性为非法营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843
辽宁 大连
人气:11224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5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6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27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