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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把房子卖给我后,写了房款收条,又把房款送给我了,以后他的子女能要求继承房款吗?

河北-廊坊 01-16 15:40  悬赏 0  发布者:kimber…… 给我留言  回答:(1)
爷爷把他自己的房子卖给我了(房子我已经过户)我把房款给爷爷后,他写了收条给我。但是又把房款给我了,他说不要房款了。以后,他的子女能诉讼我,要求继承这笔房款吗? 爷爷把房款给我,需要写赠予证明吗?内容怎么写?需要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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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1-16 16:37
你好,合同已履行完毕,房屋办理过户后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别人无权再要求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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