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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以卖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视为负有债务为由进行起诉

山东-潍坊 08-01 22:44  悬赏 75  发布者:日照110 给我留言  回答:(1)
集资房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
    1、“变更所需费用需按照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楼房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问题:
    1、其中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否包括划拨土地上的“土地出让金”?由买方还是卖方缴纳?
    2、能否以卖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视为负有债务为由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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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3 08:12
答:1、不包括;由买受人负担;2、不是债务。
追问:

朱老师,按照集资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一部分,不是受益者交纳吗,我可是按照商品房价格买的啊

回答:

答:两回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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