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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月23日正式入职。约定试用期6个月。前三个月不缴纳社会保险

天津 07-26 07:1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5月23日正式入职。约定试用期6个月。前三个月不缴纳社会保险。后三个月正式缴纳保险。         入职前公司说可以免费落户,办齐了入职和落户手续到公司报道后,被告知如果落户那么前三个月需要缴纳保险,且公司不承担公司的部分,需要个人在前三个月上交约全部社保即1500+1200+1200元左右。         很是不情愿,但是毕竟手续已经办完了,本人同意上交。公司又告知交保险需要有一份正式合同,但是这个合同只是走一个形式无需担心,本人检查合同内容不全,但是在公司劝说下便签了字。 隔日,多方咨询后明白落户没有实际意义,立刻到公司要求停止落户。询问保险时,公司的答复是,已经上报,无法退换。公司(人事部)说第一个月保险已经必交无疑,而且是连同公司部分的全额。但是第二三个月可以停交保险。个人觉得吃了大亏,平白无故多交了一个月保险,自认倒霉。         到7月25日当天,询问起保险的问题,公司(人事部)声称没有停交保险一说,前三个月必须全额上交。且之前因落户上交保险而签订的所谓的“形式合同”,“工作期限”一栏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为“三年”。        公司还告知,如果选择辞职,会需要在工资中扣除前两个月(6月和7月)的全额保险费用。且由于签订的三年的合同,还需要缴纳违约金。         目前在找公司老总协商。但似乎公司人事部与其在这方面没有过多交流。老总对我的处境完全不了解,只是说会询问人事部。人事部无法解决问题,让我有事去找老总反应。老总不知情也不过多询问,让我有事找人事部。         真的不知所措。恳请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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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7-2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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