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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7月9日被人无故砍伤右手无指,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湖北-武汉 07-26 15: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我于7月9日被人无故砍伤右手无指,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现在对方已被批捕,但不愿出钱,派出所叫我直接去法院起诉,这合理吗?另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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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01
您好,是可以起诉的,既然您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建议还是找律师咨询一下,最起码大概知道怎么办,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01
你可以附带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07
这个可以起诉,而且胜诉之后对方还不赔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有不懂的话可以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07
你好,对方构成故意伤害,涉嫌刑事犯罪,既然对方不愿出钱,你可以起诉的,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警方对于民事纠纷也只能帮你们调解,主要办理的还是对方刑事犯罪的部分。建议你直接来电咨询,来电是免费的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10
对方不出钱是需要你自己起诉的,但同时也要关注案件的刑事进度。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10
您好,是可以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的,有程序上不懂的问题是可以免费来电咨询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23
您好,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的。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24
你好,对于民事赔偿需要去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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