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公司专项 >> 资产拍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王景林  王远洋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优先

北京-朝阳区 07-26 16:38  悬赏 5  发布者:yoursc…… 给我留言  回答:(8)
请问:司法解释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如果财产上有优先债权,优先债权人拒绝接受财产抵债的,解除查封、冻结后,退还财产后,优先债权还存在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47
如果拒绝接受无法主张优先权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6 17:05
这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分析的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41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41
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优先受偿。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46
有抵押的债权优先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49
你好,有抵押的债权优先的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50
您好,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7-26 16:54
解除的话没有优先权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黑河
安徽合肥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东东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7
四川 成都
人气:795595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162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13
安徽 合肥
人气:8540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