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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请问如果老人有四个子女 老人去世后留有遗产 但遗

辽宁-沈阳 07-26 23: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遗产纠纷:
请问如果老人有四个子女 老人去世后留有遗产 但遗产户头写的是其中一个孩子的名字该怎么办?因为老人生前住在小女儿家 为了养老 怕生病时候住院用钱无法自取 为了方便写了小女儿的名字存进银行 老人生病期间小女儿并未把钱取出 老人快不行的时候说有一部分钱写了小女儿的名字 待她去世后四个儿女平分 留有遗嘱 但并不生效 现在小女儿只说钱是老人留给她自己的 请问这种情况 其他三个儿女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律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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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7-27 09:08
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不是遗产,另有证据证明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6-07-27 06:52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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