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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陕西-渭南 01-18 17:02  悬赏 0  发布者:WJX41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00年买的我想城内村民自由住房,双方签定了契约,按规定缴纳了交易费和不动产税,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且原房产证卖方以给我,现在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卖房不配合怎么办?我的房屋手法律保护吗
问题补充: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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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8 19:4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购买的是小产权房,该房产无法办理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无法过户,无法继承,无法公证,无法享受拆迁补偿的利益,当然你对房产的所有权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风险相当大;
    2,当然你们签订的购房协议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方违约时,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主要是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
    3,购买小产权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1-18 20:43
建议与律师面谈具体案情,再分析相关法律关系。大概可以认为你的合同在法律上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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