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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山东-淄博 01-10 15:31  悬赏 10  发布者:lvheqi…… 给我留言  回答:(4)
父母离婚,现有 农村楼房两座,有土地证(父亲的名字),规划书等,还未办理房产证。离婚协议:其中一座楼房给我,一座给我母亲。我想直接办理房产证,一处写我母亲的名字,一处写我的名字,然后土地证再过户。该怎么办理? 是先离婚再办容易?还是先办了再离婚?
问题补充:
土地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办房产证可以写我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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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10 15:41
答:在离婚诉讼中,你父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你无权参与财产的分割;离婚后财产的转移可以由财产所有人赠与给你并协助你办理过户等手续。
回复时间: 2010-01-10 15:43
先办离婚登记手续,再办土地证、房产证手续。
回复时间: 2010-01-10 15:43
离婚前离婚后均可以办理
回复时间: 2010-01-10 15:47
叫你父母写一份赠与协议给你就行了,没必要搞得太复杂。
可与我电话咨询详细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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