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陈皓元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遗产法

 01-19 12:48  悬赏 20  发布者:RiI434 回答:(2)
我爷有三个儿女,我爸是老大,我们一直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工资和钱都混在一起30年,我爷爷过世后,第三天,二个女儿要求把爷爷的存款拿出来,分了,三七又回来闹事要分房子,不足百天的时候,回来要房子。现在房子价格不适合买卖,而且那个房子是我们住了很多年的,很有感情,我希望能租等房地产好一点再说,所以她们不同意就上法院起诉了,我想问,房子是爷爷名下的房产,怎么分,我们怎么应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9 14:12
俩女儿的做法不合理,家产应为你父亲和爷爷的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1-19 14:14
如果房子是你爷爷自己的,那么,三个子女都是继承人,通常应当平分。但你父亲和你爷爷共同生活多年,对他照顾较多,依法可以适当多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02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91
山东 菏泽
人气:2161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