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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妻子在没有经过丈夫同意的情况下,打掉了肚中的孩子,丈夫由此提出离婚,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批准呢?

 07-28 17:12  悬赏 0  发布者:apig33……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3)
妻子怀孕了,但是她不打算要这个孩子。然后她也没有征求过丈夫的同意,就自己做主,打掉了肚中的孩子。这种行为算不算是婚姻中的过错呢?
丈夫因此提出离婚,并且在财产分割方面提出要多分割财产。这种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同意呢?
妻子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有过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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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7月28日 18时13分
不属于过错方。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两年以上、外遇、家庭暴力、赌博、酗酒、吸毒等)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非过错方不但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金,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15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16
你好,分割以下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16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16
女方可以决定是否流产,构不成离婚损害过错,婚后财产只能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17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20
您好,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20
这不是婚姻法上的过错 不成立。对方据此起诉离婚。绝对不成立。依法不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26
你好,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是否会判决离婚,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28
您好,这个并不能作为离婚的起诉理由,但是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30
不算是婚姻中的过错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40
婚姻法上的过错 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6-07-28 17:47
不算有过错,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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