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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事故责任认定

河北-廊坊 01-20 00:33  悬赏 0  发布者:王霞@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公交司机,由于急刹车将乘客摔倒,带乘客就医,乘客向医生描述头部和腿部不适,经过医生检查,未见异常,医疗费用,车马费都由我出了,后来第二天乘客又说它腰难受,与司机我还有关系吗,并且我还向乘客给了500元钱,他又给我写了字据,说头部腿部还有不适,收了我500元钱,此时就算结束,后来第二天乘客又说它腰难受,与司机我还有关系吗,并且又要向我索要2000元钱,说事情就算私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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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0 00:48
如果已经赔偿了,并且他也没其他的问题 那么就不需要在赔偿了。。
追问:

(当然前提是已经带乘客就医且赔付了医疗费及药费等相关费用)(事发当天乘客自述的身体部位有不舒适的都做了检查并且医生也出了报告及病厉)24小时过后,乘客又提出其他部位不舒服,甚至会说他全身不舒服,还要赖着让司机给看怎么办。向这样已经赔偿过的,还要无休止的提出去医院检查的,我们司机要咋样维权。还有事后复查费用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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