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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有婚后还贷赔偿 ?

黑龙江-哈尔滨 07-28 22:19  悬赏 0  发布者:紫色小可爱 给我留言  回答:(3)
男方婚前贷款5万 给予女方彩礼钱(女方不知道贷款的事)  婚后男方把工资给予父母,让父母还贷 女方是否享有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补偿?    (2审离婚书上写到他有银行贷款 ,需要还款 被告经济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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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1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06:10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自己还款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12:00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7-29 09:19
你好,女方应享有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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