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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法律继承关系?

北京-东城区 08-04 00: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请问下法律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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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04 12:19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7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05 07:28
1、遗嘱与法定继承: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2、继承人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法定继承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法定继承份额: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多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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