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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6年了 因为感情破裂我想要离婚 因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

北京 08-04 10: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们结婚6年了  因为感情破裂我想要离婚 因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导致不能协议离婚 他是入赘我家的 孩子从小由我父母带大感情很好  他家条件不怎么好 有一个哥哥  一处房子还有两个孩子 如果我闺女和他去了也没人看管会受欺负   请问董律师我要怎么办才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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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04 11:02
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积极争取吧
回复时间: 2016-08-04 11:04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8-04 10:59
您好!孩子多大了?可来电咨询。
追问:

5周岁 孩子说过要和我一起

追问:

孩子5周岁

回复时间: 2016-08-04 11:00
还要看孩子年龄。
回复时间: 2016-08-04 11:00
您好!孩子多大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8-04 11:11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8-04 13:14
您好,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6-08-04 17:08
孩子一般在2岁之前法院会判给母亲,2-10周岁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在婚姻中的过错等综合考虑,10周岁以后是根据孩子的自己意志的。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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