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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家庭财产纠纷

 01-27 11:49  悬赏 10  发布者:天下殇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2)
老人死后,大院子被分为四份,呈“亍”型,前面一份给大姐,中间给大哥,后面分给老三和老四。1.分过家以后,大姐不让弟兄几个从前门进是否有理?弟兄几个只有老四方便弄个“后门”,该怎么办?
2.总水闸,电闸是老人装的,都在前面,是否属于大姐私人财产?大过年的带水闸关上,弟兄几个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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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27日 12时11分
1、不合理;2、水闸属于共同财产。
追问:

那如果大姐将前面房子重新装修,并一家住在里面,这路是否能走?

回答:

可以。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30 15:54
若如你所说则大姐做法不合理,建议协商解决为宜,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追问:

那如果大姐将前面房子重新装修,并一家住在里面,这路是否能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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