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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离异母亲的固定财产,女儿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湖南-株洲 01-27 15:41  悬赏 0  发布者:stillt……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父母离异,我的监护人是父亲,当时对于固定财产的分配是父亲要房子,母亲要11.6米宽的庭院,庭院与房子右边相邻,房子共三层右侧均有开窗户。现今母亲在未告知我和父亲的情况下(我们知道母亲有卖庭院的打算,但交易时没告知我们),将庭院卖给他人(买方已一次性支付了购买费用),买方一旦用那块地建房子,将严重影响我家右侧房间的采光。请问在上述情况下我是否仍然有权优先购买母亲的庭院?(因财力有限,我只能买小部分。)如果没有,那在买方建房并影响到我家采光时,我要依据什么来起诉他?三层高的楼房,两栋之间要多大的距离才不影响侧面的采光?
很急,请求得到相关人士的帮助,谢谢!
我的QQ100433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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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7 16:53
庭院若与房子用地属于同一块地,可以优先。
追问:

地理位置是相邻的,但庭院的使用权归我母亲,她也不是我的监护人。如果庭院的买主不愿意与我协商的话,我就只能起诉了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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