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陈利厚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于2016年5月15日在东莞市横沥镇罗马景苑看中了一套房子,这房子由东莞市益名房地产中介机构代销

广东-东莞 08-05 18:3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于2016年5月15日在东莞市横沥镇罗马景苑看中了一套房子,这房子由东莞市益名房地产中介机构代销。当天跟该房产机构签订了《房屋认购意愿书》,并且支付了六千元的诚意金,具体内容见该文件。       大约半月后的一天,应益民地产通知,要我过来跟业主签合同,我大清早从深圳赶过来,从早上9点一直等到下午4点,一直未见业主过来签单,因为我要赶回深圳,我当即要求退回诚意金六千元,房子不要了,当时负责接待我的业务员余思平小姐也答应退回,并且当时她也打电话给她的老板请示,也同意了我的请求。    后来,我一直催他们还我诚意金,但余思平小姐答复说,以前的承诺无效,要求再次约业主签约,因为我没有时间,没有接受她的要求,现在他们反而说我失约,拒绝退回诚意金给我。我说那你给我房子,她回答说,房子现在涨价了,也不会给你,请问,这是什么逻辑!天理何在? 请贵局帮忙处理这件事情,本来按行业规定,应该双倍退回,我现在只要求退回这六千元诚意金即可,万分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5 21:10
可以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广东茂名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3076
浙江 金华
人气:222926
广东 茂名
人气:18874
河北 保定
人气:162005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608
广东 广州
人气:39370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