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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超员

黑龙江 01-28 19:27  悬赏 0  发布者:753604…… 给我留言  回答:(1)
关于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超员处罚的依据和交通部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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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8 21:42
机动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处罚标准规定

  一、超速: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和甘肃省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罚款(20-----2000元)本省为100元。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及《轻微违法暂行办法》,处以警告。

  3、在没有道路中心线和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城市30、公路40公里/每小时)超速50%以下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和《轻微违法暂行办法》处以警告。

  4、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条例》第45、46条。依据:《法》第90条、《甘肃省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六条第九项的,处以20-200罚款,甘肃省规定罚款100元,

  5、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处以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甘肃省规定》第十七条(三)项规定,处以200----2000元罚款,甘肃省规定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超员: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和《甘肃省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罚款20至200元,

  2、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过20%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甘肃省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罚款20至200元,甘肃省规定罚款100元;

  3、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甘肃省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罚款200-500,甘肃省规定罚款300元;

  4、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甘肃省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罚款500-2000元,甘肃省规定并处罚款500元,扣车;

  5、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罚款500-2000,甘肃省规定罚款500元,同时并处每增加10%加处3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扣车;三、超载:

  1、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和《甘肃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罚款200-500元,甘肃省规定罚款300元;

  2、对抢险救灾和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超载30%以下或其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及《轻微违法暂行办法》给予警告,

  3、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法》第48条第1款、《法》第92条第2款

  《甘肃省规定》第十二条罚款200-500元,

  4、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和《甘肃省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罚款500-2000元,

  5、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罚款500-2000元,,同时并处每增加10%加处2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扣车;

  6、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30%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和《甘肃省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罚款500-2000元,

  

  7、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30%以上的,法》第48条第1款,《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条例》第54条第一款罚款500-2000元,,扣车;

  四、疲劳驾驶:

  1、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甘肃省规定》第七条第十项的规定,罚款20-200元,甘肃省规定罚款200元;

  2、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和《甘肃省规定》第七条第十项的规定,罚款20-200元,

  3、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罚款20-200元,甘肃省规定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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