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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我父亲开电动车行驶在二级公路上被一辆小车逆道行驶迎面撞到

广西 08-06 20: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两个月前,我父亲开电动车行驶在二级公路上被一辆小车逆道行驶迎面撞到,人被撞飞,电动车被撞碎,人有受伤,手脸多处擦伤,幸好伤的不重,当时报了交警到现场处理,让我父亲先去医院检查,交警把双方的车都拉走了,后来交警打电话来通知说对方想私了,但去到交警那里,当事人没出现,让他朋友出面,我们提出赔偿一万块,作为车和医疗赔偿,他朋友就说做不了主,回去和当事人说,后来就不问,我们打电话去也不接,后来打通了就说让交警来处理,等了一段时间,交警打电话让去领认定书,居然判我父亲为主要责任方,说对方没开过道,是我父亲开过去撞他,说我父亲开的电动车没上牌,而且当时是下着雨,认定书上却写是天晴,我父亲53岁,却写44岁,完全颠倒了事实,后来,我们了解到,撞人的是一所中学的校长,他有亲戚在交警局,才让交警把事实颠倒把责任方判到我们这边,我想说假如当事人把人给撞死了,他都不用负责任吗?他是机动车辆撞到非机动车,而且还开过道逆道行驶,我们当时没签认定事,交警就寄到我父亲单位,我们拒签退回去,一直到现在,就全都无声无息了,我们打了好多相关部门电话,都说先调查情况,也没下文了,我们现在是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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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6 21:12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处理,分清各方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8-06 22:48
可以起诉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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