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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问题

江苏-盐城 01-29 14:34  悬赏 10  发布者:NbO5674 回答:(6)
有一房产所有人为老公,因身体不佳,第一次写了一份遗嘱给他的妹妹,内容是妹妹和妻子各得一半房产,后来又写了一份给他的妻子,房产归妻子所有,后写的这份要不要经过法律公证,先前遗嘱是否有效,谢谢律师们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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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1-29 15:14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回复时间: 2012-01-29 14:35
以后面的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1-29 14:44
需看先前的有没有公证,如果公证了就按照最后公证的为准。如果没有公证就以最后一个为准。盐城律师服务网
回复时间: 2012-01-29 15:22
不需要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1-29 15:40
您好!
一般而言,如果两份遗嘱均未公证的,以后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如果前一份遗嘱已公证后立的遗嘱未公证的,经公证的遗嘱效力大于未公证遗嘱。
回复时间: 2012-01-29 23:18
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更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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