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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海滩被商贩多人暴打本人和家人于8月2日在金州新区滨海路御龙湾三期游玩

辽宁 08-08 09: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游客海滩被商贩多人暴打本人和家人于8月2日在金州新区滨海路御龙湾三期游玩,自带帐篷,海滩管理者收取100元场地费用,中午儿子饿了,正好我们身后20多米处有一商贩经营烧烤铁板烤冷面之类的食品,儿子想吃烤冷面,我就领他过去问多少钱,一女老板回答二十,我说十五元可以卖,我就来两份,这时女人满嘴污秽骂骂咧咧的吃不起就别吃,我也没说什么,因为儿子想吃所以就回帐篷里拿钱回来买,这时对方说不卖,我问为什么不卖,这时商贩男的在屋里就骂我,操你妈的就不卖你,我说找你们海滩负责人,我要投诉,这时男子手拿刀子就出来,一女拿着铁铲子从屋里出来,就骂操你妈爱哪告哪告去,我问你们骂谁呢,他们说就骂你那,随后就过来打我,把我打倒后,我姐看见我被打过来拉架,这时又上来四五个男的打我和我姐,我和姐姐都被打倒,姐夫看见很多人在打我们就跑过来拉架随即被附近商贩又有十几个男的手拿刀子棒子打到,这时我老公看到过来劝阻,也被对方打倒,当时我儿子亲眼目睹亲人被打,吓得嚎啕大哭,有游客过来劝架被对方持刀吓走,我赶紧喊人报警,这期间对方还在动手,后来看见有人报警后才停手,警察在报警后三十多分钟左右还没到,后来以找不到路为由,我老公又去接的警察,警察到场后,对方有人和警察认识,他们上一旁说几句话后,警察过来简单询问一下经过,告诉我们伤者自行看病,自己先垫付医疗费,因为姐姐受伤倒地,姐夫手腕处被对方用刀片伤,老公头部受伤,本人腰部肩膀君被打伤,老公他们伤势严重去了医院,
我和对方的那两女的被带回派出所询问,我当时要求警察找下附近监控,警察问也没问就说没有,我要求把所有打人者和凶器带回派出所,方便取证,警察也没有履行,就回派出所了,事后说他们自己会处理,说会走访调查,我质疑的问这样不就有窜供嫌疑了吗?口供哪有可信度。警察只说他们有程序,不用你操心什么的。打人的商贩现在还在经营,也没被带走调查,现在打电话问案情处理怎么样,一个月内,就告诉等,就是等,我想说我们是外地游客,我们哪能等的起,我现在要维权,相关部门都推托,告诉等派出所结果,试问有谁为我们游客考虑了,官匪一家,要不他们哪来这么大的胆子聚众殴打他人,我现在觉得来大连游玩是个错误,也担心其他游客再次遭遇我这种情况,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不然真的是给大连海滨城市抹黑,谁还敢来大连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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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08 09:52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6-08-08 10:58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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