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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生产加工警用臂章、纽扣、标签等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可以吗?

 08-09 10:37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广西-广西 回答:(1)
请问加工生产带警用臂章、纽扣、标签等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可以吗,会不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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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09日 10时41分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非法生产,是指无生产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制造警用装备,或者虽有权生产,但超过有关部门的订货数量制造警用装备。非法买卖,是指无经营、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销售、购买警用装备,或者有权销售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无权购买者销售。 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要生产,要有授权,无合法授权,违反国家关于生产警用装备的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加工生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刚构成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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