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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

广东 01-31 17:10  悬赏 0  发布者:dyz123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们是09年登记的,现在有一男一女,因感情不和,一直分居两地,男方多次提出离婚,但女方一直不同意,我该怎么做?如果现在离婚,小孩该怎么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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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31 17:14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你如果不是其中一方,就没什么可做的。

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一个。
追问:

请问我是男方我该怎么做,谢谢!

回答:

你可以与女方和好。
如果一定要离婚,可起诉解决。

追问:

谢谢马律师,还想了解一下,如果起诉,我该准备些什么手续,会不会造成什么赔偿,因为女方提出要离婚需要赔偿十万,谢谢!

回答:

你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
如要起诉,可委托我帮助具体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1-31 17:36
可以诉讼离婚,如果一次不能判决离婚可以六个月后继续起诉离婚。小孩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
回复时间: 2012-01-31 18:04
您好!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各抚养一个,2周以内的子女原则上有女方抚养,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调解无效的,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回复时间: 2012-01-31 19:55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2-01 10:42
如果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建议向法院起诉离婚;小孩一般一人一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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