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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当事人是案件的关键人物,可是他却拒绝出庭作证怎么办?

河南-洛阳 02-01 15:24  悬赏 0  发布者:李玉山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开了一家小型物流公司,(前身是一家货运信息部,为了更好的发展业务,于2009年10月注册成了公司)。我们的营业范围是:信息配载、物流服务。
2011年2月25日,本公司还未开始上班,本人值班看门,有客户让我为其调一辆车准备发一车设备至新疆喀什,于是我调来一辆社会车辆到该厂装货,但装完后不够该车的限载重量,当时我们又没开始上班,司机自己从全国物流网上看到有到喀什5吨酒的信息,遂以5000元的运价和这家货运信息部订住,并让我帮忙为其找了一辆小货车,拿着我没成立公司前所用的货物运单,让小货车司机带着和洛阳市远志达信息部签订了该托运单。托运单条款第六条特别注明:玻璃及玻璃制品,易碎物品损坏不赔偿。
5吨酒拉回来后,由于还没上班,大车司机(王行信)自己亲自动手装车,把5吨酒装在了自己的车上,装好刹好后当即发车。
六天后车到喀什,司机打电话过来说发现有烂箱,我说你和接货人协商一下,用最恰当的办法解决掉,让接货人把运货付了,把货提走就行了,可司机却说,接货人来了,看到烂箱也不清点损失直接让他赔七千元再说,于是他们就僵持在那里,我当时也通知了洛阳远志达信息部,让他们协调接货方,可没想到远志达信息部却和接货方的答复是一样的。这样僵持了两天,发货厂家来人了,当时说好我来做通司机的工作,厂家做通接货人的工作,当场清点损失,并承诺司机清点后30瓶损失以内不让司机承担损失,30瓶以外的损失照价赔偿,清点后付运费,可当我刚通知过司机,远志达信息部的人却在一旁吵着一分钱运费也不能付,结果厂家的人就放弃了做接货方的工作。在又僵持了两天之后,司机无奈又把货拉了回来,现存放在他家中。
随后,发货厂家以我开出的托运单为由把我和远志达信息部起诉到了法
院,他们和远志达信息部串通一起在开庭时同时要求我来拿出这5吨酒,或者赔偿相等的货款,而王行信却因没拿到来回一万元的运费,也不交出货,也不出庭作证,,只是写了一份证明该批货物装在他车上的证明,但法院却以他未出庭作证而判决该证明无效,判决我来交出这5吨酒,或者拿出相等的货款。
本人出庭答辩时称:本公司和酒厂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或合同,酒厂没有理由起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任何人员,而王行信才是实际承运方。
    在喀什时接货方在照损坏货物时也见了该车和其本人,照像时也把王行信本人也照了下来,该照片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也被法庭采纳。
但最后判决是:本公司要赔偿酒厂5吨酒,或付给其相等的货款,请问这样产判决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我很郁闷,法庭既然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托运单和接货方在喀什照的像来判决我来承担,为什么又不以事实为根据去找王行信要货呢?何况王行信本来就和我签的有运输合同的,再者,因为王行信为实际承运方,他拒绝作证,作为本公司肯定没办法强求其出庭,可法庭在我和王行信在一起时亲自和王行信通过话,王行信在电话中告诉法庭证词是自己所写,难道法庭只能约束我而拿王行信没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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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2 16:19
不服,可以上诉来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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