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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户主有权利给谁不给谁吗 拆迁后其它家庭成员有份吗?房子

北京 08-11 15: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0)
宅基地户主有权利给谁不给谁吗 拆迁后其它家庭成员有份吗?房子是父母盖的 子女享有房屋拆迁的补偿吗 宅基地补偿子女有份吗 (这是祖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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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1 15:37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属于父母的拆迁补偿份额,你父母有权自主分配。
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如果有其他成员的份额,那么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6-08-11 15:37
需要根据宅基地登记情况进行确定,子女是否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8-11 15:40
您好,子女是否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8-11 15:41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回复时间: 2016-08-11 15:47
需要结合具体的拆迁补偿政策。
回复时间: 2016-08-11 15:53
子女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8-11 16:05
需要根据宅基地登记情况进行确定
回复时间: 2016-08-11 16:21
根据宅基地登记情况决定
回复时间: 2016-08-11 16:35
需要根据宅基地登记情况进行确定
回复时间: 2016-08-11 18:26
产权人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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