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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地纠纷

江苏-连云港 02-04 13:37  悬赏 10  发布者:w36575……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农村的,我家前面是公共小路,路边的南面是公共供水渠,在很多年前我们家就在水渠边上就种了树,几年前还在边上盖了个厕所。现在供水渠已经没用了,就是没水了。我二叔家在路的南面,以前他们家后面有不大的小湖,现在被他们家填土填好了,现在又来填这个公共供水渠,并且把我们家的树也填了两颗,我爸就是不让他家填,现在产生了纠纷。请问这个公共地是怎么分配的,是各执公共渠的一半?还是先占有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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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6 16:18
公共用地就是集体所有,不能归个人占有,不存在一家一半或先占先得,即便占了,也是可以收回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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