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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能赔多少钱

重庆-渝中 01-18 20:51  悬赏 15  发布者:xuxu12…… 给我留言  回答:(4)
去年7月出的车祸,导致髌骨粉碎性骨折和股骨骨折,韧带断裂。住院三月回家锻炼现在脚可以弯50度。工伤鉴定为6级,请问该如何赔偿?赔偿的标准时按照合同的标准还是按照实际工资的标准?
问题补充:
09年12月进行的鉴定,10年1月拿到的结果。如果解除合同是按照08年的社评工资还是09年的社评工资赔? 14个月的工资赔付是由谁来出?我才25岁,婚都没有结。目前还没有中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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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18 21:11
如果认定工伤了,六级赔偿是:十四个月本人工资(一般是实际工资,如果合同标准高,你可要求按合同标准)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如解除劳动关系,也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各省不一样)。
回复时间: 2010-01-19 09:42
如果认定工伤了,六级赔偿是:十四个月本人工资(一般是实际工资,如果合同标准高,你可要求按合同标准)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如解除劳动关系,也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各省不一样)。
作为长期办理工伤赔偿案件的重庆专业律师,我们最好当面为您解决问题,电话 13709422601 张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1-19 16:48
赔偿项目包括:1.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X本人工资);3.每月伤残津贴(60%X本人工资);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X社平工资);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给付5-15年。)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本人执业8年,民商法硕士,专业重点是劳动纠纷。欢迎咨询与合作。
回复时间: 2010-01-20 08:02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职工死亡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案赔偿费用较高,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属地、伤残者属地、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社平工资、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建议进一步详细咨询律师。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十二、由于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的误工工资视同停工留薪期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如给付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补足差额。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如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按本条(一)、(二)项享受待遇外,其它工伤保险待遇按《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它原因,工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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