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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02-04 15:59  悬赏 10  发布者:化尘随风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大兴区 回答:(14)
我和母亲在农村有一处平房,父亲在十年前去世,父母属于二婚,父亲另有两个女儿且均已出嫁,五年前父亲这两个女儿与我和母亲争夺此处房产,法院将房子判给了我和母亲,另外让我们给她俩一万元(没给他们),至今双方均为提起上诉,请问他们现在还有权争夺此处房产吗?
另外村委会以此房产有争议为名,不允许我翻盖,请问是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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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04日 16时55分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房产已经法院判决确认归你和你母亲所有,对方按判决只能向你们追讨判决确定的房款,而不能再对房产提出要求;村委会阻止你们翻建房屋的理由不能成立。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4 16:00
无权了,按判决执行就行了。
回复时间: 2012-02-04 16:01
法院已判决归你们母子二人共有,已明确产权,但是你翻建要经过你母亲的同意
回复时间: 2012-02-04 16:02
无权争夺  你们应该把以前那一万元给他俩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2-02-04 16:10
按判决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2-04 16:43
按判决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2-04 16:48
对方可以要求按照判决履行即可,具体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7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04 20:41
判决已生效,房屋归你们所有,村委会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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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04 20:41
判决已生效,房屋归你们所有,村委会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2-02-04 20:43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2-02-04 21:06
按判决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2-04 21:49
无权争夺,你可以翻修
回复时间: 2012-02-05 08:57
无权,案判决执行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2-06 11:31
您好!按判决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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