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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

上海 08-14 03:30  悬赏 0  发布者:971205……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丈夫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了日本15日游,两年后被日本遣送回国,夫妻商讨离婚,两人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妻子搬离在外租房6年后丈夫过世(常年吸毒但公安无记录,过世时刑侦有对其毒品有拍照,死亡确认书上无注明),请问丈夫在此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问题补充:
丈夫是在妻子刚刚搬回家中不久突然去世的,因二人名下有一房产妻子与丈夫家人就遗产问题无法意见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如提出诉讼要求平分二人名下的这处房产并在遗产部分对其进行伤害赔偿,法律是否会支持,如果支持妻子还享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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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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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14 07:52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6-08-14 04:52
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8-14 06:51
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关键在于您的证据是否能够支持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举债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举债的真实性合法性。您的案子较为复杂,建议您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8-14 08:11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8-14 08:45
1、一般情形下,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

2、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能够证债务的合法性、及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3、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回复时间: 2016-08-14 09:49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6-08-14 09:58
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8-15 11:46
没离婚就是继承人之一。
回复时间: 2016-08-15 16:25
首先婚内财产丈夫和妻子各一半,即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妻子本身就有一半产权,丈夫的另一半产权,由丈夫的所有继承人继承(也包括妻子)。精神损害要看具体情况和证据,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谈
回复时间: 2016-08-15 20:57
你好,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承担偿还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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