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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刚高中毕业的毕业生,在等待报志愿期间打工销售手机,当时要求搞宣传让我到户外工作

河北-张家口 08-14 10:1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我是刚高中毕业的毕业生,在等待报志愿期间打工销售手机,当时要求搞宣传让我到户外工作,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的工作地点内我不慎被私家车碰上脚,不慎让车跑了,通知活动负责人后,他们带我到一家按摩门面,那人说不能用药,需要养着,多天后仍觉得疼痛,去问上班那里的人到哪里找医生,后来就到当地县医院拍片,医生仍让养着,到今天已经一个多月,有老中医说还需养着,不建议参加军训等活动,工作那里问我结算工资的事但对于我受伤表示不负任何责任。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是否算工伤,(临时工没有签合同),他们是否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当时未被大学录取我是否已不算在校生了??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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