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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07年结婚,这两天两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婚后有两个儿子

江苏-宿迁 08-16 08: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07年结婚,这两天两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婚后有两个儿子,一套贷款中的房子,12年买的,总价60万,首付26万,贷了30年,每年还款,3万。我离婚要求带个孩子,再要一点经济补偿,男方不愿意给,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走法律程序,我可以分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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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6 09:00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养权: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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