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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山西-吕梁 08-16 11:45  悬赏 0  发布者:134668…… 给我留言  回答:(1)
结婚七年,有一个六岁的儿子,结婚的时候没有领结婚证,在老家办了酒席,孩子一岁的时候,女方离家出去鬼混,中间回来过两三次,骗点钱就又走了,2015年春节说要回来,说改过自新,好好过日子,念在孩子能有亲妈的份上家里人同意了,女方要求给它2万6千元,偿还她这几年所欠债务,男方给了,回来后,领了结婚证,5个月后,女方再度离家出去鬼混,事情一直拖到现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男方要求归还那2万6千元,女方称其只有1万,剩下的写欠条,关于孩子的抚养的事情,女方不管,孩子一直由男方抚养,还威胁说,要是不同意,一毛钱都别想拿到,现在,我家想起诉,要回那26000元,同时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求问各位律师,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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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6 15:27
抚养费可以,如果那26000元是办理结婚证之前写的欠条,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
追问:

给那26000元时,家里带着保人去的,也就是证人,现在手里有一个欠条,是1万六的欠条,就是这次,说给1万,写16000的欠条。

回答:

婚姻关系期间写打欠条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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