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当国发文件与地方文件有出入时,应依哪个文件。

北京 02-07 23:35  悬赏 0  发布者:laoye 给我留言  回答:(7)
国发[1995]19号文件:《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按照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0%的数额,就近就高套入所在企业相当职务的工资标准(不含奖金和各种补贴)。”
京人工[1995]471号文件:三、鉴于我市大部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已进行了改革,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由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0%的数额自主确定。
其中:“就近就高套入所在企业相当职务的工资标准”这么主要的一句话没有了。造成企业军转干部,到企业就是工人身份,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两个文件有出入时,应该依据哪个文件。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8 07:51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2-08 08:16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回复时间: 2012-02-08 08:25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回复时间: 2012-02-08 08:29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2-02-08 09:10
事情复杂,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2-08 13:42
面询律师为佳!
回复时间: 2012-02-08 16:48
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云南昆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3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52
山东 菏泽
人气:2107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