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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问题的咨询

广东 02-08 09:24  悬赏 0  发布者:e34567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方面的问题。2008年我和男友联名登记买了一套房子,当时首付是付了12万,购买房屋后不久我们就分开了。交房后他一直在住。现在他已婚,但房产证还是我们联名,我想将我的名字过户给他,但他一直拖着没有办理。房产证在他那里,我手上没有房产证。请问该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该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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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08 09:29
此房屋是你俩的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2-08 09:30
不可以;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需要占共有物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才可。
参见法条:物权法第93-105条
回复时间: 2012-02-08 09:30
你好,如果你们协商解决不成的,需向法院起诉。根据出资情况及产权登记份额,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
追问:

如果我要起诉,要提供些什么资料呢?还有出资情况,因为当时大家都没有留什么票据,手续都是他去办的,要怎么证明出资情况?

回答:

提交起诉书、证据资料、双方身份资料等。请问有没有买卖合同及转帐单?没有也无大碍,房产证为据。

追问:

我什么都没有,所有资料都在他手里,房产证也在他那里.当时交首付款是取的现金交的.也没有转帐单.

回答:

你好,可以调查到相关证据资料。可加我QQ770765018或邮箱联系。因外出办案后复。

回复时间: 2012-02-08 10:41
可以请求分割,你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查询并打印房产的相关信息,并据此作为要求分割的理由。如果双方购房时对份额没有约定或查询信息显示没有约定份额的,按各占50%请求分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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