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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华书店工作了6年,前面5年的合同是和红海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

湖南-永州 08-17 09: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新华书店工作了6年,前面5年的合同是和红海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第6年是直接和新华书店签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和我续签合同了,请问我可以得到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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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7 10:02
只有第6年的,在新华书店工作的年限,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追问:

我一直在新华书店做了6年啊

回答:

但前五年,你没有与新华书店建立劳动关系。一直到第六年的时候,你与新华书店签了劳动合同,你们之间才是劳动关系,才开始起算经济补偿金年限。之前,你与红海公司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你们之间是劳动关系。虽然前五年你在新华书店工作,但你只是被红海公司派遣到了新华书店,你的劳动关系单位一直都是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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