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财产纠纷

 02-08 13:46  悬赏 20  发布者:bca8988 回答:(1)
男方提出离婚,然后给列出一份清单,要求女方按照清单列出的金额把钱退给男方,清单内容包括订亲的1万元,婚前彩礼2万元,婚前男方送的衣服,耳钉,鞋子大概两千元,还有婚前的三金1万2千元,然后是婚后送我的一个相机折合人民币1千五百元,总计4万3千元,男方要求是否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0 1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余不需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694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94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36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17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86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