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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生工资的纳税起征点和税率

 02-08 14:04  悬赏 15  发布者:Jbn6391 回答:(1)
您好,我是一名在上海 IBM 实习的研究生,但是实习合同是与**公司(中国国**合作公司)签的,**公司作为第三方公司受**等多家外企委托招聘实习生,面试则由所需单位负责,确定合格后由中智代为签约实习合同,在合同中中智公司规定实习生工资的纳税起征点为800元,而且800元以上按照百分之二十纳税,这和上海的劳动合同里规定的3500元起征大不相同,而且800元起征的规定已经实行多年。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这有没有违反了国家或者上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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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0 16:33
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你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其违法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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