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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的条件

河南 01-21 10:52  悬赏 0  发布者:m121580zx 回答:(2)
姑姑想收养个孩子,请问被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怕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还是要收养那些抚养条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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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21 11:04
你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内容。
回复时间: 2010-01-22 14:09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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